江苏将实施"五大计划" 高质量推进"一带一路"交汇点建设
为确保江苏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建设走在全国前列,省委、省政府近日出台《关于高质量推进“一带一路”交汇点建设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将重点实施“五大计划”:国际综合交通体系拓展计划、国际产能合作深化计划、“丝路贸易”促进计划、重点合作园区提升计划、人文交流品牌塑造计划。
实施国际综合交通体系拓展计划,旨在加快交通网络建设。铁路方面,全力推进沿海铁路大通道建设,确保“十四五”初全线贯通。加快构建对接上海、联通中西部地区的沿江铁路大通道,南沿江铁路力争2022年前建成,北沿江高铁力争“十三五”期间开工、2025年前建成。加快连徐高铁建设,力争2021年前建成,推动陆桥沿线地区高效联通。港口方面,加快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及码头工程建设。发挥长江12.5米深水航道优势,加快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。大力推进通州湾港区建设,加快航道、码头、集疏运体系建设,积极开辟远洋航线,强化与太仓港联动发展、一体化经营。航空方面,以东部机场集团组建为契机,优化全省航空网络布局,加强省内机场航空资源整合,在开辟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和地区航线、加强与国外航空公司合作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。提升服务“一带一路”的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,加快“数字丝路”建设。
实施国际产能合作深化计划,抢抓国际产业分工深度调整机遇,有序推动有实力、有意愿的企业“走出去”拓展海外发展空间。引导工程机械、轨道交通、新型电力、船舶和海洋工程等装备制造企业,积极参与非洲、拉美等地基础设施建设,多渠道承揽重大工程项目,开展产业合作试点。引导轻纺、石化、冶金、建材、新能源装备等企业,到东南亚、中亚、非洲等国家和区域建设生产基地,开拓新的市场空间,有效释放优势产能。同时,培育壮大跨境产业链。聚焦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方向,支持企业整合国际优质要素资源,积极参与境外并购,建立境外生产基地,设立境外研发机构、设计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,融入全球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营销服务链条,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跨国经营能力。鼓励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,推动跨境物流支撑体系建设,鼓励有条件的物流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,建设海外仓、边境仓等物流设施。深化与重点国家的重点领域合作,不断完善江苏“一带一路”产业技术创新合作伙伴网络。
实施“丝路贸易”促进计划,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。深化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商会、协会和会展机构等交流合作,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沿线国家举办的展览会、博览会等经贸交流活动。加快跨境电商综合平台建设,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,积极发展“丝路电商”。推动中欧班列优化整合,探索在中欧班列沿线重要节点布局加工组装基地、物流枢纽等,放大中欧班列集聚辐射效应。着力优化贸易环境,持续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,优化口岸营商环境,推动口岸提效降费,到2020年底,相比2017年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降低一半,到2021年底,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。全面推广应用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标准版,不断深化拓展应用范围,积极参与国家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大通关合作行动计划。
实施重点合作园区提升计划,做大做强境外合作园区。支持中阿(联酋)产能合作示范园建设,支持以柬埔寨西港特区、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境外园区建设发展,推进模式升级。加强政府间沟通交流,务实支持“霍尔果斯—东门特区”建设。支持江苏—新阳嘎农工贸现代产业园等省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,支持金昇集团乌兹别克斯坦江苏纺织服装产业园规划建设。做“特”做“精”省内合作园区。
实施人文交流品牌塑造计划,打造特色品牌。坚持“一国一策”,突出地方定位和民间性质,多层次、宽领域推动人文科教领域交流蓬勃开展,提高合作档次和实效。打造“留学江苏”教育品牌、“健康江苏”医疗品牌、“水韵江苏”旅游品牌、“赛事江苏”体育品牌、“友好江苏”侨务品牌、“丝路青年行”等外事活动品牌。
《意见》指出,到2020年,江苏“一带一路”交汇点优势将基本确立,形成更多可视性成果,在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大局中先行一步、彰显特色,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初步形成。江苏将构建各地协力推进“一带一路”交汇点建设的新格局,支持连云港建成战略支点,支持徐州建成重要节点城市,支持南京建成重要枢纽城市,支持南通建成重要出海门户,支持苏州、无锡、常州建成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城市,支持其他地方建成特色合作基地。